协议离婚后不拿抚养费还有探视权吗
我和前妻协议离婚,当时约定我不用给孩子抚养费。现在我想去看看孩子,可前妻却各种阻拦,说我没给抚养费就别想看孩子。我就想知道,法律上我这种没拿抚养费的情况,到底有没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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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后,即便不拿抚养费,通常也是有探视权的。 首先来说说探视权,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简单讲,就是为了让没直接带孩子的一方能和孩子见面、交流,促进亲子感情,这是基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产生的。 抚养费呢,是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尽的义务,用来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表明,探视权是法定的,和给不给抚养费没有必然联系,不能因为没给抚养费就剥夺探视权。 不过,如果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比如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有家庭暴力或虐待孩子行为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中止探望权。但一旦这种不利情况消失,还是要恢复探望的。所以,就你的情况而言,前妻不能因为你没给抚养费就不让你探视孩子,你有权利去看望孩子,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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