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给抚养费就可以终止探望吗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他一直没给抚养费。我心里很气,不想让他见孩子了。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他不给抚养费,我能不能不让他探望孩子,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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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不可以终止探望。 首先,咱们来说说抚养费和探望权这两个概念。抚养费呢,简单讲就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给孩子提供生活、教育等费用,用来保障孩子成长的费用。探望权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去看望孩子、和孩子交流相处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这就表明,法律明确保障了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探望权。 并且,法律规定中止探望权唯一的条件就是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像比如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行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等这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才可以由法院依法中止。而没给抚养费并不属于这些法定可以中止探望权的情形。 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仍然不执行,还能就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不能因为对方没给抚养费,就私自终止对方的探望权。 相关概念: 探望权的中止:就是因为出现了法定的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由法院依法暂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等这些不利情况消失后,还要恢复其探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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