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购外汇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
我涉及到一起可能与骗购外汇有关的事情,心里很慌。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骗购外汇罪数额巨大是怎么界定的。要是能清楚这个标准,我也能明白事情的严重程度,所以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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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购外汇罪,是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骗购外汇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这一标准的确定是为了合理区分骗购外汇行为的不同危害程度,以便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量刑。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规定,有骗购外汇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实际认定过程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是否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同时,法律的适用和具体的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有所变化。因此,如果涉及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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