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在了解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三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这里的医疗费就是患者因为这次医疗事故后续治疗实际花的钱,比如买药、检查、住院等费用,不过原来生病的治疗费用不算在内。如果之后还需要接着治疗,就按照基本的医疗费用来算。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医疗事故耽误工作少赚的钱。要是有固定工作,就按实际少赚的算,但要是收入特别高,超过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就按3倍算;没有固定工作的,就按照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来算。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就是患者住院期间吃饭的补助,和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吃饭补助的标准一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患者住院需要人专门陪着照顾,那么陪人的费用就按照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算。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残疾,给予的生活补助。根据残疾等级,结合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来算,赔偿时间根据患者年龄有所不同。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要是患者因为残疾需要买辅助工具,比如轮椅、假肢等,就按照普通类型的工具价格来算,并且要有医院的证明。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7.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就是处理患者后事的费用,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来算。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 8.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如果患者有需要抚养的人,比如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就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给被抚养人生活费,抚养时间根据被抚养人的年龄不同有所规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项。 9.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就是患者因为医疗事故看病、复查等实际花的交通费用,要有票据才行。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九项。 10.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如果患者因为看病需要在外地住宿,就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来算,也要有票据。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项。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给患者和家属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所以会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是死亡还是残疾,赔偿年限不一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项。 总之,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计算。在处理赔偿问题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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