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济后就不能进行大病医保报销了吗?
我参加了医保共济,最近生病需要进行大病医保报销,但是有人说共济之后就不能报大病医保了。我不太确定这个说法对不对,想了解一下共济之后到底还能不能进行大病医保报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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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医保共济和大病医保这两个概念。医保共济,简单来说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共享医保账户里的钱。比如你的医保账户里有余额,你的父母、配偶、子女在看病买药时,就可以使用你账户里的钱。而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一些高额的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的制度,目的是为了减轻患者因为患大病而产生的经济负担。 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医保共济和大病医保报销并不冲突。《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医保共济的相关政策,主要是为了提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让家庭成员之间能更合理地使用医保资金。而大病医保报销是依据《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来执行的,只要参保人符合大病医保的报销条件,就可以进行报销。 参保人进行了医保共济操作,并不影响其享受大病医保报销的权益。大病医保报销主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报销标准,比如医疗费用超过了一定的金额、所患疾病在大病医保的保障范围内等。只要满足这些条件,不管是否进行了医保共济,都能够按照规定申请大病医保报销。所以,那种认为共济后不能大病医保报销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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