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济后还能走统筹吗?
我用医保共济给家人付了钱,之后自己看病时还能不能走医保统筹报销呢?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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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共济后是否还能走统筹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医保共济和医保统筹的概念。医保共济,简单来说,就是可以把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给家庭成员用,比如给配偶、父母、子女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或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而医保统筹呢,是指医保基金中由统筹地区统一管理和使用的部分,当参保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时,会按照一定的规则从统筹基金里报销。 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医保共济和医保统筹并不冲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意见》,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而统筹基金则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住院费用等。也就是说,医保共济使用的是个人账户里的钱,而医保统筹报销的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比例从统筹基金中支出。 所以,当你进行了医保共济操作后,自己看病时,如果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统筹报销的条件,依然可以走医保统筹报销。比如,你在使用个人账户里的钱为家人支付了买药的费用后,自己因为生病住院,在扣除起付线等费用后,剩余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就可以按照当地的医保统筹报销政策进行报销。只要你正常参保且医疗费用在统筹报销范围内,就不会因为之前进行了医保共济而影响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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