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共济账户后医保还能报销吗?
我最近用了家人医保共济账户里的钱看病买药,但是不太清楚用了共济账户之后,医保还能不能正常报销。不知道这两者之间会不会有冲突,想了解一下使用共济账户后医保报销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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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医保共济账户的概念。医保共济账户,简单来说,就是家庭成员可以共同使用医保账户里的资金。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积累到一定金额后,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就可以使用该职工个人账户里的资金。 而医保报销是指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和范围进行支付。这是国家为了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而设立的一项福利制度。 使用共济账户和医保报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并不冲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也就是说,当你就医时,医保会先按照规定进行报销,报销后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就可以使用共济账户里的钱来支付。 举个例子,小张去医院看病,产生了1000元的医疗费用,其中医保报销了700元,剩下的300元需要小张自己支付。如果小张的家人为他建立了医保共济账户,那么这300元就可以从共济账户里扣除。 所以,使用共济账户后,医保仍然会按照规定进行报销,不会因为使用了共济账户而受到影响。只要你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报销的条件,就可以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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