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医疗事故的标准是什么?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治疗时出了点状况,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现在想了解下四级医疗事故的标准,看看情况符不符合,这样心里也有个底,知道该怎么处理后续的事情,所以想问问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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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通俗来讲,就是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的过失,给患者身体带来了较为明显的损害,但又没达到更高级别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 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里,对四级医疗事故的标准有明确规定。它包含了多种情形,比如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拔除健康恒牙;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一拇指末节1/2缺损;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一足拇趾末节缺失;软组织内异物滞留;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等等。 当判断是否属于四级医疗事故时,要依据这些具体的标准,结合患者的实际损害情况来确定。而且,医疗事故的认定通常需要经过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专门的鉴定机构组织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一旦被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患者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弥补因医疗事故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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