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工资不一样是否可行?
我在查看自己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时,发现缴费基数和我的实际缴费工资对不上。我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理,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我想了解一下,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工资不一样到底可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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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缴费工资通常是指参保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它反映的是个人实际的工资收入水平。而缴费基数则是社保部门根据一定规则确定的,用于计算社保缴费金额的标准。 从规定上来说,两者不一定要求完全一致。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费基数有一个上下限范围。如果职工的缴费工资在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 300%之间,那么缴费基数原则上应按照缴费工资来确定。也就是说,在这个合理区间内,缴费基数和缴费工资是一样的。 但如果职工的缴费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要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60%来确定;若缴费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基数就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300%来确定。这是为了保障社保体系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故意不按照规定,随意设定与缴费工资不符的缴费基数,这就是违法行为。比如故意降低缴费基数少缴费,这会损害职工的权益,职工未来的养老金待遇可能会因此降低。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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