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是多少?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的侵犯财产型犯罪,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吓唬、威胁等手段让别人把钱交出来。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就达到了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构成犯罪。不过,这不是绝对的。根据上述解释第二条,如果具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一旦达到起刑点,犯罪人就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总之,敲诈勒索罪的起刑点不是一个固定的具体金额,它会受到地区经济状况、犯罪情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