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错判案件国家赔偿的金额是多少?

我之前被错判入狱,坐了几年牢,现在案子重审,证明我是清白的。我想知道这种错判案件国家会赔偿我多少钱,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有什么标准和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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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错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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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判案件中的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在错判情形下,主要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的赔偿。 首先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例如,若某公民被错判入狱100天,而作出赔偿决定时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为300元,那么他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就是300×100 = 30000元。 其次是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此外,如果错判案件导致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受到损害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手段、场合、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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