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合同在何种情况下能够被认定为有效呢?


要判断一份手写合同是否有效,需要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当事人需要能够理解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并且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例如,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或者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他们在一般情况下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签订合同。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超出其能力范围签订的合同,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他们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其次,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说,合同所表达的内容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例如,一方通过欺骗手段让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对自己不利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方的意思表示就不真实,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再者,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这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比如,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损害公共利益等,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此外,一份有效的手写合同通常还应具备一些基本的合同条款,如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这些条款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