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个人承担个税该如何入账?
我在一家公司负责财务工作,最近公司决定为员工承担个人所得税。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不知道怎样入账才符合法律和财务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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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个人承担个税的入账问题,需要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来处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一般情况下是由个人负担,但当单位为个人承担时,账务处理就有了特殊要求。 从财务处理角度来看,单位为个人承担的个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因为这本质上是企业额外的一项支出,并非企业正常的经营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单位为个人承担个税,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联,所以计入营业外支出是合理的。 具体的账务处理步骤如下:第一步,在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假设员工工资为A,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得出应缴纳的个税为B,原本正常情况下应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个税,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A;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B,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A - B。但现在单位承担个税,就不能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二步,当单位实际缴纳个税时,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 B;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B。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单位承担了个税,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个税不能在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为个人承担的个税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所以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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