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计入成本?
我是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处理账务时,对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应该计入成本存在疑惑。不知道从法律和财务处理的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能不能算在企业成本里,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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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个人所得税和成本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而成本通常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从法律规定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税,纳税主体是个人,并非企业。企业只是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这笔税款本质上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出来上缴给税务机关的,并不是企业为了取得收入而直接发生的成本支出。 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企业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在会计分录上一般是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从这个账务处理过程也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并没有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科目。 所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不计入企业成本的。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核算成本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避免错误的税务处理带来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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