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分录怎么做?
我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处理账务时涉及到代扣个人所得税这一块,不太清楚具体的分录该怎么写。比如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个税,以及向税务机关缴纳个税的时候,分别该如何做分录呢?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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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处理中,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分录需要根据不同的业务环节进行编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当企业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时,意味着企业从应付给员工的工资里扣下了这部分税款,之后要交给税务机关。在这个环节,企业的负债增加了,因为欠着税务机关这部分钱;同时,应付给员工的工资减少了。所以,账务处理是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这就好比您从员工的工资袋子里拿出一部分钱,先放在企业这里,准备拿去交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有义务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所以需要做这样的账务处理。 然后,当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意味着企业把之前扣下来的钱交给了税务机关,此时企业的负债减少了,因为不欠税务机关这部分钱了;同时,企业的银行存款也减少了。所以,账务处理是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就像您把之前放在企业的那部分钱拿出去,交到了税务机关手中。 总结来说,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分录分两步:一是代扣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二是代缴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这样处理符合会计原则和税法规定,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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