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家赔偿法时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之前遭遇了一些行政行为导致的损失,现在想申请国家赔偿,但不知道国家赔偿法里对于申请时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是不是就没办法申请赔偿了?我很担心错过时间,希望了解具体的时效期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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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国家赔偿法中的时效期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顺利获得国家赔偿。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国家赔偿的时效。简单来说,国家赔偿时效就是指请求人向国家请求赔偿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请求人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请求;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除非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否则请求人将丧失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一个关键的判断标准。“知道”比较容易理解,就是请求人明确知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而“应当知道”则是指根据一般的生活经验和常识,请求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例如,行政机关作出了一个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且送达给了当事人,那么当事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这里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其他障碍”则包括请求人丧失行为能力且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情况。 当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赔偿请求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可能因为不了解国家赔偿的时效期限,而错过了申请赔偿的机会。所以,当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关注时效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提出赔偿请求。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以便在申请赔偿过程中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总之,了解国家赔偿法的时效期限规定,对于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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