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企职工领取六级伤残津贴后是否不享受企业年金?

我是国企职工,因工伤评定为六级伤残,现在领取着伤残津贴。最近企业提到了企业年金的事,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领六级伤残津贴的情况,还能不能享受企业年金啊?心里一直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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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年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概念。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生活保障费用,目的是补偿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下降和收入减少。而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禁止国企职工在领取六级伤残津贴后不能享受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办法》规定,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只要职工满足企业年金方案规定的条件,比如符合企业规定的工作年限、正常缴纳企业年金费用等,就有资格享受企业年金。 对于六级伤残职工来说,虽然领取了伤残津贴,但这并不影响其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除非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该职工依然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并且符合企业年金方案的参保条件,那么他就可以和其他正常职工一样享受企业年金。 不过,不同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企业可能会在方案中规定一些特殊的限制条件,但这些条件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具体到某个国企职工能否在领取六级伤残津贴后享受企业年金,还需要看该企业具体的企业年金方案是如何规定的。职工可以向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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