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交通责任认定书后该怎么办?


拿到交通责任认定书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要仔细研读认定书,明确各方的责任划分。如果对认定书的内容存在异议,有以下两种主要的救济途径: - **申请复核**: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会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例如,如果认为责任认定的依据不准确或者对责任比例有异议,就可以通过这个程序争取更公正的认定。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关于复核的相关条款,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的认定工作有监督职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 **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庭提出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并阐明理由。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在确认责任认定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又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 **自行协商**: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后续事宜,比如协商赔偿金额、维修事宜等。这种方式比较便捷高效,能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大。 - **调解**: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制作调解终结书。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例如,一些涉及较小金额赔偿的事故,双方愿意在交警的主持下协商解决,就可以走这个程序。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 **民事诉讼**: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总之,拿到交通责任认定书后,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处理方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