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是确保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安全完整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固定资产的定义与范围方面,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 其次,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国有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应当遵循必要、合理、节约的原则。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避免盲目采购。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需经过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必要时还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要按照规定进行招标采购,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国有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有明确的规范要求。 再者,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使用部门、责任人等信息。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同时,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提高使用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进行全面清查。 另外,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当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技术落后、损坏无法修复等情况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出售、报废、捐赠等。处置固定资产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评估其价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等基础管理工作,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处置应在其监督下进行。 最后,固定资产的监督与责任追究,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监督机制,内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对于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如擅自购置、处置固定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失职等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