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知道权益被侵害的追诉期是多久?

我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了,但是不太清楚从知道权益被侵害开始,去追究责任有没有时间限制。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是不是就不能维权了呢?想了解一下这个追诉期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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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追诉期在法律上通常对应着诉讼时效和刑事追诉时效两个概念,下面分别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在民事领域,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举个例子,如果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约定了还款日期,到期后李四没有还钱。从张三知道自己的债权受到侵害(即还款日期届满)时起,三年就是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张三在这三年内没有向李四主张还款,也没有通过其他合法方式中断诉讼时效,那么三年后李四就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张三要求李四还钱的诉求了。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张三向李四催过款,这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在刑事领域,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例如,某人犯了一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的罪,那么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但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综上所述,无论是民事权益还是刑事犯罪,知道权益被侵害后的追诉都有相应的时间限制,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当事人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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