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我涉及一个法律纠纷,听说存在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哪些具体情形是属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呢?了解这些对我的事情很关键,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刑事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它涉及到对一些特殊情况的法律处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虽然某些行为可能看似违反了法律,但如果其情节非常轻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很小,在法律上就不将其认定为犯罪。比如,两个人因琐事发生轻微的推搡,没有造成任何身体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这种情况就可能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其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不同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是不同的。例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等。 再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的执行。当国家发布特赦令后,被特赦的犯罪分子就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罪等。这些犯罪通常涉及个人的隐私、名誉等方面,法律将是否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的权利赋予了被害人,如果被害人不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司法机关一般不会主动追究。 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刑事责任是基于犯罪主体的存在而产生的,当犯罪主体死亡时,追究刑事责任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如果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无罪,对于其他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