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诉讼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下面为您介绍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 第一,起诉阶段。这是发起离婚诉讼的起始点。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民事起诉状要清晰地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明确表达自己的离婚诉求,以及陈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则是用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和理由的,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受理与立案阶段。人民法院会对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上述起诉条件,法院就会受理该案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书,告知其案件已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同时,法院也会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让被告知晓原告的诉求和相关情况。 第三,答辩阶段。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一定期限内(通常是15日内),需要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回应和反驳的法律文书。被告可以在答辩状中表明自己是否同意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意见。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第四,调解阶段。调解是诉讼离婚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法院会在开庭审理前或审理过程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希望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和平解决离婚纠纷。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法院会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案件将继续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第五,开庭审理阶段。在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在法庭调查阶段,双方需要出示证据并对证据进行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可以就案件的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整个开庭审理过程会由书记员进行记录。 第六,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对案件进行综合判断,并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处理。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