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务员工伤鉴定,是否可以到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我是一名公务员,前段时间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想做工伤鉴定。但不太清楚具体流程,特别是能不能直接到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去做鉴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明确一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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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务员工伤鉴定,初次申请时一般不能直接到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只有在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时,才可以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这里涉及到的工伤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进行的鉴定,用以确定其伤残程度和劳动能力影响情况。 法律依据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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