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提起离婚的程序步骤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我们无法达成协议,所以我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我完全不清楚具体要走哪些程序步骤,不知道该先做什么、再做什么,很担心自己会遗漏重要环节,想了解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详细程序步骤。
展开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要包含以下程序步骤: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就是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比如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接着是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之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双方达成和好的协议,原告撤回起诉,诉讼结束;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三是调解无效,进入下一阶段的审判。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不上诉,判决生效。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