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什么?


财产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通俗来讲,就是在财产继承这件事儿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那些人或者组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继承人是财产继承法律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主体。继承人又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继承遗产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人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继承遗产的人。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比如,老张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儿子小张,那么小张就是遗嘱继承人。 其次,受遗赠人也是财产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受遗赠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按照遗嘱接受遗赠财产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例如,老李立遗嘱将自己的一部分存款赠给了他一直资助的贫困学生小王,小王就是受遗赠人。 此外,还有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在财产继承法律关系中承担着管理遗产的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要妥善保管遗产,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 最后,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成为财产继承法律关系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比如,孤寡老人去世后,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留下遗嘱指定受遗赠人,那么他的遗产就可能归国家或者其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