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需要双方协商吗?
我遇到了保险代位追偿的事儿。我的车被别人撞了,对方全责但耍赖不赔。保险公司说可以代位追偿,可我不太清楚这个过程需不需要和对方协商。要是得协商,对方一直不配合咋办?我就想弄明白,从法律上讲,代位追偿到底需不需要双方协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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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简单来说,就是当你在保险事故中遭受损失,本该由第三方负责赔偿,但第三方却不履行赔偿责任时,你的保险公司先把赔偿款给你,然后保险公司就代替你,向第三方去追讨赔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代位追偿并不一定需要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表明,保险公司在履行赔偿义务后,便依法获得了代位追偿的权利,这个权利是法定的,不需要经过与第三者协商来确定。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可能会先尝试与第三者进行协商。这是因为协商解决相对比较简便、高效,能节省时间和成本。如果能通过协商让第三者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对各方都是有利的。但如果协商不成,保险公司也不会受此限制,它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代位追偿权,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在代位追偿过程中,有义务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追偿。例如,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据、配合调查等。而第三者则不能以未与保险公司协商或不同意协商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协商结果。 所以,虽然在实际中可能会有协商的环节,但从法律层面来讲,代位追偿不需要以双方协商为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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