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伤者是否可以代位追偿?
开车时和别人撞了,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这边有人受伤。听说有代位追偿这个说法,想问问在这种有伤者的交通事故里,能不能申请代位追偿啊?主要是想弄清楚有伤者的情况下代位追偿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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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有伤者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可以代位追偿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来解释一下代位追偿,简单说就是当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而这个第三方该赔却赔不了或者不赔时,被保险人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赔偿,然后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代替被保险人去向第三方要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交通事故有伤者,且是第三方的责任导致事故发生,满足保险合同约定等条件时,保险公司可以先赔付伤者相关费用,之后向第三方追偿。 不过,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范围限于财产保险合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享有代位求偿权。这意味着对于人员受伤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部分,如果单纯从人身保险角度,不能进行代位追偿。但在交通事故场景下,如果涉及车辆损失险等财产保险范畴内的损失(比如车辆维修费用等)是可以按规定申请代位追偿的。 另外,申请使用“代位赔偿”,车主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申请的。 总之,交通事故有伤者时,财产损失部分在符合条件下可代位追偿,而人身损害赔偿部分较复杂,要依据具体情况和保险合同约定判断 。 相关概念: 代位追偿: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赔付金额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权: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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