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的情况下社保是否能给予赔偿?
我想了解下,如果自己一时想不开选择了自杀,这种情况下社保会不会进行赔偿呢?我不太清楚社保对于自杀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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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自杀时社保能否赔偿,需要分社保的不同险种来看。 首先是养老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参保人自杀身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这是因为个人账户里的钱本身就是参保人自己缴纳的部分,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 其次是医疗保险,医保主要是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医疗过程中的费用。如果自杀后进行了医疗救治,医保能否报销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自杀行为不属于第三方责任,且符合当地医保报销范围和规定,对于医疗费用中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部分,是可以按照医保政策进行报销的。不过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对自杀导致的医疗费用报销设置一定的限制条件。 最后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保障的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自杀明显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所以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无法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 综上所述,自杀时社保在养老保险方面有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的规定,医疗保险需根据当地政策判断能否报销部分费用,而工伤保险明确不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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