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购物摔伤超市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去超市购物,在超市的通道上不小心滑倒摔伤了。我觉得是超市地面有水渍没清理干净才导致我摔倒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超市要对我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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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购物时不慎摔伤,超市可能承担的责任通常是侵权赔偿责任。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安全保障义务”。简单来说,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进入超市购物的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具体到超市购物摔伤的情况,如果是因为超市没有及时清理地面水渍、没有设置明显的防滑标识等自身管理方面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摔伤,那么超市就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对消费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不过,如果消费者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比如在超市内奔跑、注意力不集中等,那么会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分担责任。也就是说,双方都要对损害结果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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