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在看法律新闻的时候看到了最高法院核准追诉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最高法院核准追诉具体是什么含义,在什么情况下会有这样的程序,它有什么作用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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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核准追诉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概念上来说,最高法院核准追诉是指对于一些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行为,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需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才能启动追诉程序。这里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适用最高法院核准追诉程序呢?一般是那些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虽然已过追诉时效,但不追诉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的案件。例如一些造成多人伤亡、引发社会重大关注的暴力犯罪案件。
最高法院核准追诉程序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既体现了追诉时效制度的严肃性,防止司法机关随意突破时效规定,又能在特殊情况下保证法律的公平正义,不让严重犯罪行为因为时间流逝而逃脱法律制裁,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众对法律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