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酒驾是如何解释的?
我开车出去应酬喝了点酒,心里有点慌,不清楚自己这情况算不算酒驾。想知道最高人民法院是怎么解释酒驾的,具体什么样的情 况会被认定为酒驾,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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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简单来说就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虽然没有专门对酒驾给出独立的解释,但在司法实践中,酒驾的认定主要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该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酒驾;而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则属于醉酒驾驶。
从法律后果来看,酒驾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依据该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而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更为严重,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酒驾不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还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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