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我买了套房子,搞不太清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到底是啥。我知道房子是我住着,但这俩权利感觉挺复杂的。想问问它们之间有啥不一样的地方,各自有啥特点和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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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俗来讲,就是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且可以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比如开发商拿到一块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就可以在上面建造商品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种权利是有期限限制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期限不同,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等。 房屋使用权,指的是对房屋享有使用的权利。当你购买了一套房子,你就拥有了该房屋的使用权,能够在房子里居住、生活等。一般来说,房屋使用权是基于房屋所有权派生出来的。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你是通过租赁等方式获得房屋使用权,那你只能在租赁期限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 总的来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针对土地的权利,而房屋使用权是针对房屋的权利。两者在权利对象、取得方式、期限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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