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对恶势力团伙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最高法院对于恶势力团伙的认定标准。最近听说有些不良群体的行为挺恶劣,但不知道怎样才算恶势力团伙。我想弄清楚这个标准,看看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判断,也想知道在法律层面是如何界定他们的,心里有个底。
展开


恶势力团伙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根据《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这里的“三人以上”是指包括纠集者在内,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至少有三人。纠集者相对固定,意味着在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总有一名或几名成员起着组织、策划、指挥的作用。 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此外,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是恶势力的一个重要特征。这里的“多次”一般指实施三次以上违法犯罪活动,且至少应包括一次犯罪活动。并且,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具有一定的连贯性和关联性,在时间、空间、对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联系。 恶势力实施犯罪行为造成的影响也是认定的重要因素。其行为必须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产生扰乱。比如,使得当地群众安全感下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