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工程款利息有哪些规定?
我是做工程的,现在遇到甲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我想了解一下最高院对于工程款利息是怎么规定的,这样我就能知道在追讨工程款时能主张多少利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程款利息有诸多重要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工程款利息的性质。工程款利息属于法定孳息,简单来说,就是因为甲方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这笔原本应该支付给您的钱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它就像把钱存到银行会产生利息一样,甲方拖欠工程款就应当支付相应利息。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中,对工程款利息的计付标准和起算时间等都有明确规定。对于利息计付标准,如果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要是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关于利息的起算时间,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您在遇到甲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时,准确计算应得的利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追讨工程款过程中遇到问题,您可以依据这些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