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裁定补正有哪些规定?
我收到了法院的裁定书,发现里面有些小错误,像是文字表述方面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能不能补正,最高院对于裁定补正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补正有没有什么条件和程序,我想了解清楚。
展开


裁定补正指的是法院在法律文书出现一些特定错误时,对其进行修正的一种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失误,比如文字的书写错误、计算的差错等,这时候就需要对这些错误进行补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也就是说,对于法律文书中的误写、误算,以及诉讼费用方面的漏写、误算等笔误情况,法院是可以通过裁定进行补正的。 最高院作出这样的规定,目的在于保证法律文书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法律文书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处理的重要体现,如果存在笔误等错误,可能会影响当事人对文书内容的理解,也不利于司法的权威性。所以,通过裁定补正的方式,能及时纠正这些错误,使法律文书准确反映法院的裁判意图。 需要注意的是,裁定补正的范围是有限的,仅限于笔误等非实质性的错误。如果是涉及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实质性问题,就不能通过裁定补正来解决,而需要通过上诉、再审等其他法律程序来处理。当事人在发现法律文书存在错误时,要准确判断错误的性质,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