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诈骗援助金是否需要偿还?
我遇到个情况,有人给了我一笔援助金,但后来感觉这笔钱好像涉及诈骗。我心里很慌,不知道这钱到底能不能留,也不清楚自己需不需要把这笔疑似诈骗的援助金还回去,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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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定是诈骗得来的援助金,是需要偿还的。首先,要明白诈骗是一种严重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也就是说,如果这笔援助金是诈骗分子骗来的,一旦被认定,不管在谁手里,都应该返还给受害者。 要是这笔援助金的性质还只是疑似诈骗,那得看后续调查结果。如果经过调查,最终确认不是诈骗所得,那就不需要偿还。但如果调查后确定是诈骗资金,即使资金已经被使用一部分,使用人也有义务退还剩余部分;若已经全部用完,在法院判决时,也会责令相关责任人退赔。 另外,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回被骗取的财物。当受害者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总之,对于疑似诈骗援助金,不能私自决定是否偿还,要积极配合调查,根据法律程序和最终的判定结果来处理。相关概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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