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笔录是否就意味着立案了?
我去派出所反映了一些情况,警察给我做了笔录,让我签了字。我心里一直犯嘀咕,做了笔录是不是就代表这件事已经立案了呢?我不太懂这个流程,也不知道之后会怎么样,很想弄清楚写笔录和立案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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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里,写笔录和立案是两个不同的环节,写笔录并不等同于立案。笔录是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记录相关人员陈述、提供情况等内容的书面材料。它是收集证据、了解案件情况的一种方式。警察在接到报案、举报、控告或者自首等情况时,通常会先做笔录,记录相关信息,以便进一步调查。而立案,则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也就是说,做笔录只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司法机关会对笔录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只有当满足立案条件时,才会正式立案。所以,仅仅写了笔录,并不能确定案件已经立案。当事人可以向做笔录的司法机关询问案件是否已经立案,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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