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行政复议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收到了税务部门的一项处罚通知,我觉得不太合理,想申请税务行政复议,但不清楚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不知道要先做什么,准备哪些材料,后续又有哪些步骤,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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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复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首先,申请阶段。申请人需要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方式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应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依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可以自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原因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的计算应当扣除被耽误时间。 其次,受理阶段。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依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应当在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然后,审理阶段。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了解情况。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最后,决定阶段。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八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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