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欠税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构成了我国欠税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欠税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首先,什么是欠税呢?欠税就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比如,规定某个月15号要交清当月税款,但到了20号还没交,这就可能构成欠税。关于欠税的管理措施,税务机关会有一系列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也就是说,欠税的时间越长,要交的滞纳金就越多。这是为了督促纳税人尽快缴纳税款。另外,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比如,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而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依法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以迫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种征管制度。包括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欠税还会对纳税人的信用产生影响。税务机关会将欠税情况纳入纳税信用评价体系,欠税可能会导致纳税人的信用等级降低。信用等级降低后,纳税人在贷款、招投标等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如果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欠税会带来一系列不利后果,纳税人应该尽量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如果确实有困难,无法按时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