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原材料时运杂费是否要交税?
我最近采购原材料,供应商收了运杂费。我不太清楚这部分运杂费在税务上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需不需要交税。如果要交,是我交还是供应商交,又该交多少呢?希望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购买原材料时,运杂费是否交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如果供应商在销售原材料时一并收取运杂费,这种情况下,运杂费通常会被视为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按照规定,价外费用是要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也就是说,供应商要将包含运杂费在内的全部价款作为销售额来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若运杂费是由专门的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而产生,并且运输企业向购买方开具了运输发票,那么运输企业需要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征收率为3%(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下可能会有减免)。而对于购买方来说,如果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 所以,购买原材料时运杂费是否交税以及由谁交税,要根据运杂费的收取主体和方式来确定。如果是供应商收取作为价外费用,供应商交税;如果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运输企业交税。同时,购买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进项抵扣。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