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探望生病员工发生的费用需要缴纳个税吗?

公司去探望生病员工,买礼品、水果这些产生的费用,我不太确定这部分费用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有没有相关政策说明这类情况是否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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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福利个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探望生病员工发生的费用是否要交个税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不同主体所涉及费用的性质。对于企业而言,企业为探望生病员工所产生的费用,通常属于企业的职工福利支出。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里说的职工福利费,涵盖了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探望生病员工发生的费用就属于此类非货币性福利的范畴。所以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符合规定标准的这部分费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并不涉及缴纳个税的问题。而对于员工个人,员工取得企业发放的用于治疗疾病的福利或慰问品等,如果是符合规定的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通常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企业统一购买水果等礼品去探望生病员工,员工不需要为这部分福利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用于看病或其他用途,且该笔现金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那么这部分现金收入就应当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福利费等收入的个税征免有明确规定。总之,判断探望生病员工发生的费用是否缴纳个税,要区分是企业支出还是员工个人所得,以及福利的形式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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