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


税务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是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等行政相对人,不履行税务机关作出的生效行政决定时,税务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以保障国家税收权益得以实现。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具体流程: 首先是责令限期缴纳。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时,税务机关会发出催缴税款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这里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 若在责令限期内仍未缴纳,税务机关会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税务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等事项。当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税务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等规定。 接着是法院受理与审查。法院接到税务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会在五日内受理。人民法院对税务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若税务机关提交的材料齐全,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若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应当自作出执行裁定之日起五日内执行。 最后是执行实施。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执行。比如,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确保税务案件涉及的税款、滞纳金等得以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