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时,税务机关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这是为了保障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维护税收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关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相当于应纳税款财产的流程,一般来说,税务机关需要先对纳税人等进行催缴,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如果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缴纳,税务机关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纳税人存在欠税事实以及其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情况。然后,税务机关要准备好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确实存在逾期未缴纳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责令限期缴纳的程序;纳税人在限期内仍未缴纳。 要准备的材料通常有: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执行的原因、应纳税款的金额等;纳税人等的基本信息资料;证明纳税人欠税事实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申报表、税务处理决定书等;以及证明纳税人拥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资料等。 总之,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是一个较为严谨的法律程序,税务机关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以确保税收的依法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