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复议中如何进行纳税担保?

我在和税务机关有纳税争议,准备申请行政复议。但听说要进行纳税担保,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是要交多少钱作担保,还是有其他方式?担保的流程是怎样的,有时间限制吗?希望了解行政复议中纳税担保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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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复议中,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 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的规定,纳税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保证是指纳税保证人向税务机关保证,当纳税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清税款、滞纳金时,由纳税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缴纳税款及滞纳金的行为。税务机关认可的,保证成立;税务机关不认可的,保证不成立。比如,甲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乙企业作为纳税保证人向税务机关作出保证。 抵押是指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财产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例如,纳税人用自己的房产进行抵押。 质押是指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税务机关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像纳税人用自己持有的债券进行质押。 关于纳税担保的流程,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纳税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税务机关会对担保进行审查和确认。同时,《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此外,纳税担保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纳税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保证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签字盖章同意方为有效。纳税担保从税务机关在纳税担保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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