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人去世,遗赠得到的房产该如何处理?
我爷爷之前立了遗赠把一套房产给我,可我还没办理房产过户,我就突发疾病去世了。现在我很迷茫,不知道这遗赠给我的这套房产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是会收回去,还是有其他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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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受赠人去世后,对于遗赠得到的房产处理方式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遗赠的概念,遗赠就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若受赠人在去世前已经明确表示接受遗赠,那么该房产实际上已经成为受赠人的可继承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处理。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要是受赠人去世前未明确表示接受遗赠,那就视为放弃受遗赠。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会按照遗嘱人的法定继承来处理,即由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房产。所以,受赠人去世后遗赠房产的处理关键在于受赠人生前是否明确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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