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包括哪些情况?
我在做汇算清缴时,发现可能有多缴税款的情况。但不太清楚到底哪些情况属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比如平时预缴税款多了,或者扣除项目没算对这些情况算吗?我想了解一下具体都包含哪些情形,好确定自己是否能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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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是指纳税人在进行汇算清缴时,经过计算发现实际缴纳的税款超过了应缴纳的税款,从而可以申请退还多缴部分的税款。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常见的属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是由于税收政策调整导致的多缴。例如,国家出台了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纳税人在政策实施前已经按照旧政策预缴了税款,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政策计算应纳税额减少,就会出现多缴税款的情况。 二是纳税人在预缴税款时,各项扣除项目计算不准确。比如,纳税人在计算专项附加扣除时,可能由于疏忽或者对政策理解有误,少扣除了部分项目。在汇算清缴时,重新准确计算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导致应纳税额降低,从而产生多缴税款。 三是纳税人的收入计算错误。如果在预缴税款时,收入统计有误,多算了收入,那么预缴的税款就会相应增多。在汇算清缴时,经过准确核算,发现实际收入并没有那么多,应纳税额也会减少,进而出现多缴税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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