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烟酒需要交什么税?


在我国,销售烟酒涉及多种税种。首先是增值税,这是一种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流转税。简单来说,就是对销售商品时增值的部分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销售烟酒属于销售货物的范畴,一般纳税人销售烟酒增值税税率通常为1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下可能有调整)。 其次是消费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烟酒都属于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烟,不同类型的烟消费税征收方式和税率不同。比如卷烟,在生产环节,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税率为36%加0.003元/支。在批发环节,还要加征11%加0.005元/支的消费税。对于酒,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计算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黄酒实行从量定额计征,税额为240元/吨;啤酒分为甲类啤酒和乙类啤酒,甲类啤酒税额为250元/吨,乙类啤酒税额为220元/吨;其他酒税率为10%。 此外,企业销售烟酒取得盈利后,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25%。如果是个体工商户销售烟酒,则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经营所得适用5% - 35%的超额累进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