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买卖需要交什么税?
我继承了一套房子,现在打算把它卖掉。但我不太清楚在买卖过程中需要缴纳哪些税,担心会有遗漏导致后续出现问题。所以想了解一下,继承房屋买卖时具体要交什么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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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房屋买卖过程中,涉及到多种税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如果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该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而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如果继承的房屋是满五唯一(即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等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该条件,则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接着是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契税是主要的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不过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该项契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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