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受工伤赔钱该怎么算?

我是个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算赔偿金额。我想了解一下,临时工受工伤的赔钱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法来计算的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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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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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受工伤后的赔偿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讲解。首先,我们要明确“临时工”在法律上并没有特别的界定,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都受劳动法律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临时工受工伤后和正式员工一样,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计算工伤赔偿,第一步是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接下来要做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它会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进行评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比如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对于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则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的金额。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等。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总之,临时工受工伤后的赔偿计算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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