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户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区别?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我不太清楚作为拆迁户,我们享有的权利和要承担的义务到底有啥不同。比如在补偿方面我们有啥权利,又要履行什么义务,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这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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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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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户的权利和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看看拆迁户的权利。拆迁户有权获得合理的补偿,这是他们最核心的权利之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也就是说,拆迁户不仅能得到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还能获得搬迁等相关费用的补偿。此外,拆迁户还享有知情权,他们有权了解拆迁的相关政策、补偿标准、拆迁范围等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这就保障了拆迁户的知情权。同时,拆迁户还有权参与拆迁补偿方案的制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接下来,说说拆迁户的义务。拆迁户有义务配合拆迁工作的开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此外,拆迁户还需要如实提供与拆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或虚报。这是为了保证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进行。 综上所述,拆迁户的权利主要是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而义务则是为了配合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拆迁户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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